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

作者: 时间:2025-03-14 点击数:

机构名称

机构编号

职业名称

职业代码

等级

报名时间

认定时间

认定科目

联系方式

机构 地址

理论

技能

临沂职业学院

S000037130008

物流服务师

4-02-06-03

3

第一期:2月24日-3月10日

第二期:3月24日-4月7日

第三期:4月28日-5月9日

(其中1-3期仅面向本校应届毕业生)

第四期:9月8日-9月19日

第五期:10月20日-10月31日

第六期:11月17日-11月30日

第一期:3月22日

第二期:4月19日

第三期:5月24日

(其中1-3期仅面向本校应届毕业生)

第四期:10月11日

第五期:11月15日

第六期:12月8日

杨老师18515655358

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

供应链管理师

4-02-06-05

3

养老护理员

4-10-01-05

5、4、3

第一期:3月16日-3月28日

第二期:4月21日-5月5日

第三期:5月25日-6月16日

第四期:9月8日-9月19日

第五期:10月20日-10月31日

第六期:11月17日-11月30日

第一期:4月12日-4月13日

第二期:5月17日-5月18日

第三期:6月28日-6月29日

第四期:10月11日-10月12日

第五期:11月15日-11月16日

第六期:12月8日-12月9日

张老师15216537767满老师15269908797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
(1)年满 16 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
(2)年满 16 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。
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 年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 年。

(3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。
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。

(3)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 年。
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5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(6)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三、评价方式

根据《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》(2023版)、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《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通知》及《国家职业标准》相关要求,结合实际需求,采用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。理论知识考核采取机考,主要考核评价对象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;操作技能考核采取机考或现场实际操作、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,主要考核评价对象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。

两项考核均采用百分制,对理论考试、技能操作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员,颁发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。理论知识考试、技能操作考核不合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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