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开放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4-04-16 点击数:

学生档案是反映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真实表现,学生档案工作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档案管理,结合临沂开放大学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学生在籍期间的档案管理

(一)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均须建立个人档案。

(二)学生档案材料包括:报名登记表、学习成绩单、毕业生登记薄、个人奖惩材料等。

(三)学生在校期间所受奖惩均应及时登记,归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在校的历史记录。学生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材料均应归入个人档案。

(四)学生档案按个人所在专业班学号顺序建立相应的档案顺序号。

(五)学生毕业时应将学生的报名登记表,学习成绩单、毕业生登记薄、个人奖惩材料等材料装入个人档案。

(六)毕业生登记薄是学生毕业的凭证之一,学生个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。

(七)学生档案由临沂开放大学指定专人管理,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学生档案进行全面检查、核对。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向领导汇报,查明原因,及时处理。

二、学生毕业及毕业后的档案管理

(一)学生毕业时,学生本人在领取毕业证书的按时填写档案,并交档案管理员办理。

(二)毕业生应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将本人档案领取,严禁学生本人私自拆封档案。

(三)暂无工作单位的毕业生,其档案可自带或经申请由档案管理员保管。

(四)学生毕业后,班主任应按学生档案管理规定将各班学生个人学习成绩表、成绩一览表、毕业生名单等归类送交档案管理员。

(五)按临沂职业学院档案管理规定,把需要归档的材料移交学校档案室。

临沂开放大学

2022年9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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